王萍1,2,張亞欣1,張金鎖2,3
(1.西安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陜西西安710054;2.陜西省能源產業綠色低碳發展軟科學研究基地,陜西西安710054;3.延安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陜西延安716000)
摘要:利用陜西省能源產業綠色低碳軟科學研究基地等2018年專項調查數據并采用Tobit模型分析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轉型的影響路徑。結果發現人均務工收入增加對生物質能源有顯著負向影響,對商品能源有顯著正向影響,務工人數及非農就業負擔對生物質能源有顯著正向影響,對商品能源有顯著負向影響。結果表明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轉型的影響路徑為非農就業(尤其人均務工收入)能夠直接推動農戶生活能源轉型,另外人均務工收入通過非農就業負擔或務工人數影響農戶生活能源轉型。結果揭示鄉村振興戰略下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轉型以經濟因素為中心產生影響;非農就業能夠推動農戶生活能源向綠色可持續能源轉型;科學引導非農就業及低碳用能亟待加強。
一、引言
能源是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也是農業綠色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保障。能源貧困的成因錯綜復雜,表現形式多樣,能源貧困既是一個經濟問題,又是一個社會問題,國際能源署(IEA)認為,能源貧困人群的主要特征表現為由于難以支付、難以獲得等原因無法獲取電力或其他現代化清潔能源服務,主要依賴傳統生物質能或其他固體燃料進行炊事和取暖[1]。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的發展離不開能源的供給。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節能減排的深入和擴大,農村能源將在整個國家能源體系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2]。我國已進入城鎮化快速發展期,農村大量勞動力向非農行業轉移就業和回流對提升農村經濟水平產生積極影響[3-5],這也增大了農戶生活能源消費需求量且改變了能源消費結構。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農村地區人口為5.64億人,占比約為40.42%,第三次農業普查報告第四號數據顯示,在農戶使用的生活能源中,主要使用電的13503萬戶,占比為58.6%;主要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11347萬戶,占比為49.3%;主要使用柴草的10177萬戶,占比為44.2%;主要使用煤的5506萬戶,占比為23.9%;主要使用沼氣的156萬戶,占比為0.7%;使用其他能源的126萬戶,占比為0.5%;主要使用太陽能的56萬戶,占比為0.2%[6]。由此可以看出,我國農村長期以來存在不合理的用能結構,這致使農村生態環境惡化,對農村居民的健康十分不利。而西部農村地區生活能源粗放,柴草和煤較其他能源占比最高,用能結構明顯不合理。農戶過度使用秸稈和柴薪等生物質能源的能源消費模式存在能源轉化率低及高碳高排放等問題[7-8],中國農村這種高碳化和非清潔化的生活用能消費結構導致土壤侵蝕,農業生產力下降[9]以及潛在的嚴重生態變化。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須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并構建清潔低碳的能源消費體系[10],因此我國農戶的生活能源消費結構也將不斷向低碳消費轉型。目前,非農就業與農戶生活能源消費逐漸被學者們關注,但研究主要聚焦于分析農戶生活能源消費影響因素,對細分的非農就業與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的系統研究尚匱乏,因此,本文旨在展開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由生物質能源為主向商品能源為主轉型影響的系統分析并探索其影響路徑。
二、文獻回顧及問題提出
非農就業與農戶生活能源的相關性研究廣受關注,這些研究尤其得益于理論上的重要發展以及許多調查數據已經可用于分析。本文將相關研究綜述如下。
首先,眾多學者認為務工收入能夠抑制農戶生物質能源消費并促進商品能源消費[1,11-15],但也有學者持相反觀點,認為非農就業抑制了區域經濟差距擴大化趨勢[16],城市的積極性遠高于農村,大量農戶涌入城市尋找工作,這為他們的生產和生活提供了經濟增長的機會[17],人均務工收入對農戶部分生活能源需求有不同程度的影響[13]。鄉村振興戰略使農村大量的剩余勞動力逐漸向非農行業轉移,而經濟水平、人口等多重因素又影響著能源需求[14],農村地區經濟水平和勞動力價格的提升增加了農戶對高質商品能源和新型可再生能源的需求[15],這對農戶生物質能源消費起到抑制作用,且人均務工收入在總收入中的占比越來越大地改善了農戶的經濟狀況,農戶的消費水平和觀念得到相應提升,進而對電力等綠色可持續商品能源消費量產生積極影響[1]。然而,另有研究發現某些非農業部門的增長與農業工資水平的提高密切相關[12],進而間接影響了農戶生活能源消費選擇,但由于貧困地區農戶缺乏資產,非農就業對減貧的直接貢獻被忽略了,故非農就業機會的增加并不會因為對農戶非低碳能源消費有顯著的抑制作用[18]。綜上,務工收入對農戶生活能源的影響觀點尚不一致,本文認為當前鄉村振興戰略下務工收入作為絕大多數農戶家庭主要收入來源對提升農戶整體生活水平有積極作用,因此推理人均務工收入能夠顯著推動農戶生活能源向綠色商品能源轉型。
其次,務工人數增加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轉型的積極影響的研究結論尚存分歧。務工人數增加使得家庭常住人口減少進而降低了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總量,且轉移人數越多則農戶消費觀念變化越快,農戶則越傾向于選擇電力及液化氣等清潔的商品能源[19],但是也有相反觀點認為務工人數增加后家中留守人員優先使用農業余料形成自給自足的以生物質能源為主的模式[20]。綜上,本文認為務工人數過多使得留守成員主要為老人或兒童,他們接受新鮮事物的能力較差,并且具有傳統觀念的老人作為家中炊事能源的主要決策者,選擇綠色低碳商品能源的幾率小,因此推理務工人數過度增加能夠顯著抑制農戶由生物質能源為主向綠色商品能源為主轉型。
再次,絕大多數研究表明非農就業負擔越大,農戶生活能源越傾向于生物質能源[19,21]。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將提升農戶選擇商品能源的使用幾率而降低生物質能源消費量[21],但不斷加重的生活壓力正在削弱務工收入等因素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的影響,因此非農就業負擔可能會直接影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轉型[19]。綜上,本文認為生活壓力是影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轉型的重要因素之一,壓力大的農戶家庭會更傾向于生物質能源消費,務工人員作為家中主要的經濟源頭承擔的壓力則更重,因此推理非農就業負擔能夠顯著抑制農戶生活能源向綠色商品能源為主轉型。
最后,農戶就業方式是隨著生活環境動態變化的[22]。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及地域差異則是農戶非農就業的主要動因[23],具體體現為:第一,研究表明存在由經濟增長到能源消費的單向Grange原因[24],家庭經濟水平提升使得農戶更傾向于選擇商品能源[25-26],因此經濟水平比能源可替代性更能有效抑制農戶對薪柴等生物質能源的選擇[27],但對立觀點認為收入水平上升到一定程度后商品能源消費增速逐漸減緩[28];第二,戶主年齡也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產生直接影響[29]。戶主受教育程度較高使農戶對生活能源和環境的認知水平提高從而更有利農戶選擇商品能源作為其生活能源[30];第三,農戶生活能源結構取決于當地能源可獲取性和可替代性,不同地區資源稟賦差異使得農戶生活能源轉型也具有差異[31]。因此本文推斷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和其他因素(資源可獲得性、區域因素)也將對農戶生活能源轉型產生影響。
綜上,非農就業作為目前農戶主要的生計方式,對農戶生活能源轉型的影響及影響路徑研究亟待豐富,且目前鮮有學者研究非農就業特征之間的關系對農戶生活能源轉型的影響路徑。因此本文結合非農就業與生活能源消費現狀及其發展趨勢提出以下問題:①城鎮化背景下農戶生活能源發展態勢如何?②非農就業如何影響農戶生活能源轉型?③非農就業影響農戶生活能源轉型的路徑如何?
三、數據與方法
1.數據來源
本文數據來自陜西省能源產業綠色低碳發展軟科學研究基地及陜西(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西安科技大學能源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在陜入戶“勞動力轉移與農村生活能源”2018年專項調查。首先,調查在該地區采用多級整群抽樣方法按環境條件確定10個鄉鎮;其次,根據各鄉鎮行政村的非農就業情況每個鄉鎮抽取4個村,共計40個行政村;最后,根據每個村有非農就業的家庭戶占村內總戶數的比例選擇14—16戶入戶調查。調查對象為農戶家庭,內容包括家庭成員基本信息、非農就業現狀及生活能源消費情況等。在實地調查和數據錄入過程中,研究員控制問卷質量后對數據進行了整理清洗,最終獲得有效問卷608份,有效率達到91.15%。
2.變量設計
(1)因變量。因變量為生活能源消費的量和比例。生活能源消費量由生物質能源消費量和商品能源消費量構成,該變量根據標準煤系數將各類能源消費量轉化為標準煤得到;相對指標通過數量之間的對比,可以表明事物相關程度、發展程度,它可以彌補總量指標的不足,故本文還引入生活能源消費比例,該指標由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和商品能源消費比例構成,該變量指各類能源消費量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占比且介于0—1。據既往研究對能源概念的界定,本文在對能源比例進行分析時將薪柴和秸稈界定為生物質能源[32],將液化氣、煤炭及電力界定為商品能源[33]。
(2)自變量。自變量為非農就業,由人均務工收入、務工人數和非農就業負擔三部分構成。人均務工收入即務工收入與總人口數之比;務工人數即由農業部門流轉到非農部門的農民人數,包括農村流轉到城市的農民和在當地進行非農就業的農戶;非農就業負擔即農戶人口規模與務工人數之比。
(3)控制變量。控制變量為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和其他因素(資源可獲得性和區域因素)。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包括人口規模(農戶家庭總人口數)、常住人口數(累計在家居住6個月以上人口數)、戶主受教育程度(1=小學及以下、2=初中、3=高中及以上)、戶主年齡、戶主職業(1=務農、0=務工)及家庭人均收入(本文用人均農業收入與人均其他收入衡量經濟特征);其他因素包括資源可獲得性及區位因素,資源可獲得性用人均耕地面積和距離公路遠近(1=近、0=遠)衡量;本文根據能源稟賦將調查區域劃分為陜南(1=陜南、0=其他)、陜北(1=陜北、0=其他)和關中地區(1=關中、0=其他)。
3.模型建立
本文采用的Tobit模型最早被用于研究家庭耐用品消費支出[34],研究支持大多數家庭在一定時間內,家庭耐用消費品通常支出為0,這種現象破壞了線性假設,而Tobit是涵蓋不存在負值的回歸模型。由于農戶某類能源使用量存在0值,而Tobit模型能有效估計模型中因變量存在0值且正值時為連續變量的情況,因此本文利用Stata17.0統計軟件并采用Tobit模型研究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轉型的影響及其影響路徑,具體模型表達式如下:

四、結果與討論
1.描述性統計分析
表1表明非農就業與控制變量及農戶生活能源相關變量的具體描繪信息。結果表明非農就業農戶家庭生物質能源消費量(158.92kgce)與純農戶生物質能源消費量(145.38kgce)相近,而非農就業農戶家庭商品能源消費量(4633.74kgce)遠高于純農戶家庭(1353.90kgce)和總體消費水平(4040.77kgce),說明農村生活能源消費正在經歷由以生物質能源為主向以商品能源為主的轉型。總體樣本中非農就業戶占總樣本的84%,且在該類農戶家庭平均非農就業人數為2.02人,務工人均年收入為8035.85元,非農就業農戶家庭的常住人口數(3.49人)低于純農戶(3.80人),說明農戶就業選擇開始由單一農業向多元化轉變且該現象較為普遍,而非農就業給農戶帶來的收入遠高于農業收入及其他收入,因此非農就業重要性日益凸顯。非農就業農戶家庭中,人均耕地面積2.19畝低于純農戶(4.91畝),而戶主受教育程度(1.66)顯著高于純農戶(1.37),說明非農就業戶的戶主受教育程度高于純農戶且基本都在初中以上。

2.回歸結果分析
(1)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量影響的回歸結果。表2呈現了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量影響的回歸結果。模型1至模型3表明非農就業及控制變量對農戶生物質能源消費量影響的逐步回歸結果,模型3顯示在加入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及其他因素(資源可獲得性和區域因素)后,務工人數及非農就業負擔增加顯著提升了生物質能源消費量(β=0.876∗∗);模型4至模型6表明非農就業及控制變量對農戶商品能源消費量影響的逐步回歸結果,模型4表明人均務工收入增加顯著提升了商品能源消費量(β=0.135∗),而非農就業負擔則相反(β=-0.031∗∗),模型5在模型4基礎上加入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后務工收入商品能源消費量的影響系數增大(β=0.225∗),務工人數對商品能源消費量的影響變為顯著負向(β=-0.584∗∗∗),非農就業負擔對商品能源消費量的負向影響加強(β=-0.128∗∗∗),模型6在模型5基礎上加入其他因素(資源可獲得性和區域因素)后非農就業對商品能源消費量的影響減弱(β=0.174、-0.502∗∗和-0.108∗∗∗)。此外,戶主職業為務農顯著降低了商品能源消費量(β=-0.081∗),戶主受教育程度高時則顯著降低了其生物質能源消費量(β=-1.505∗∗∗和-1.290∗∗)卻顯著提升了商品能源消費量(β=0.080∗∗∗和0.069∗∗∗),人均其他收入增加顯著提升了生物質能源消費量(β=-2.380∗),區域不同導致農戶生活能源消費量有所不同(β=-0.214∗∗∗和0.158∗∗∗)。

(2)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比例影響的回歸結果。表3呈現了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比例影響的回歸結果。模型7至模型9表明非農就業及控制變量對農戶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影響的逐步回歸結果,模型8在模型7基礎上加入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后,人均務工收入增加顯著降低了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β=-0.021∗),務工人數和非農就業負擔對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的正向影響顯著加強(β=0.087∗和0.048∗),模型9在模型8基礎上加入其他因素(資源可獲得性和區域因素)后,人均務工收入對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負向影響變為不顯著,而務工人數和非農就業負擔對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的正向影響顯著加強(β=0.114∗∗∗和0.063∗∗∗);模型10至模型12表明非農就業及控制變量對農戶商品能源消費比例影響的逐步回歸結果,模型11在模型10基礎上加入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后顯著性由人均務工收入轉移到非農就業負擔且為負(β=-0.021∗∗),模型12在模型11基礎上加入其他因素(資源可獲得性和區域因素)后人均務工收入對商品能源消費比例有顯著正向影響(β=0.016∗∗),非農就業負擔對商品能源消費比例的負向影響顯著加強(β=-0.039∗∗∗)。此外,戶主受教育程度越高、人均其他收入增加均顯著降低了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而提升了商品能源消費比例,區域不同導致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結構有所不同。

3.討論
本文利用陜西省能源產業綠色低碳發展軟科學研究基地及陜西(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西安科技大學能源經濟與管理研究中心“勞動力轉移與農村生活能源”2018年專項調查數據,從非農就業的人均務工收入、務工人數和非農就業負擔分別對農戶生活能源向綠色低碳能源轉型的路徑進行了研究。總體上講,人均務工收入與農戶生活能源消費轉型呈正向關系,而務工人數及非農就業負擔與農戶生活能源轉型呈負向關系;同時,本文還研究了其他相關因素對農戶生活能源向綠色可持續的商品能源轉型的影響。
(1)針對模型1至模型12的回歸結果,本文認為人均務工收入遞增顯著提升了商品能源消費量,表明人均務工收入越高的農戶越注重生活質量從而放棄生物質能源轉而選擇高質商品能源,并且隨著液化氣等商品能源推廣和出于對健康環保等因素考慮,農戶會選擇商品能源代替生物質能源[35],而控制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和其他因素(資源可獲得性和區域因素)后人均務工收入對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的負向影響顯著消失,而對商品能源消費正向影響加強,表明人均務工收入對生物質能源消費比例的負向影響被人均農業收入替代;務工人數遞增顯著提升了生物質能源消費,對商品能源消費量及比例的作用則反之,表明非農就業通過提升農戶經濟水平促進農戶生活能源消費模式的轉型,但外出務工的家庭成員過多導致滯留在家中的成員大多為老人或者兒童,這反而不利于生活能源轉型,而控制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后務工人數對生物質能源的正向影響顯著加強,而對商品能源消費量的影響由正向變為顯著負向,表明務工人數對商品能源消費比例的負向影響被戶主受教育程度和人均其他收入替代;非農就業負擔遞增顯著提升了生物質能源,對商品能源作用則反之,表明非農就業整體具有推動農戶生活能源消費轉型的作用,但由于生活成本和能源價格等因素制約,非農就業人員的壓力也增大,故經濟因素成為直接影響路徑中農戶選擇生活能源的主導因素;控制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和其他因素(資源可獲得性和區域因素)后非農就業負擔對生物質能源消費的正向影響和對商品能源消費的負向影響均顯著加強,表明人均務工收入對商品能源消費量的影響被人均耕地面積所替代。值得注意的是,在未加入家庭人口經濟特征和其他因素(資源可獲得性和區域因素)時,務工人數對商品能源消費量的影響方向為正,而對其比例的影響方向相反且顯著,這是由于比例是在量的基礎上更深層次地分析非農就業對能源消費的影響,由于總量和比例數量級的差異,在此過程中呈現相反結果。由此發現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由生物質能源為主向商品能源為主轉型的直接影響路徑。
(2)針對人均務工收入與非農就業負擔對農戶生活能源影響的單因素與雙因素回歸結果,鑒于篇幅本文未在回歸結果中贅述。本文認為,在非農就業負擔對農戶生活能源單因素回歸基礎上加入人均務工收入后,非農就業負擔對農戶生物質能源消費的正向影響減弱直至消失,而對商品能源消費的負向影響加強,這說明非農就業負擔的顯著影響力被人均務工收入所解釋,體現了人均務工收入對非農就業負擔之間存在替換作用,由此可以發現人均務工收入通過非農就業負擔影響農戶生活能源由生物質能源為主向商品能源為主轉型的間接影響路徑。
(3)針對人均務工收入與務工人數對農戶生活能源影響的單因素與雙因素回歸結果(鑒于篇幅本文未在回歸結果中贅述),本文認為,在務工人數對農戶生活能源單因素回歸基礎上加入人均務工收入后,務工人數對農戶生物質能源的正向影響和對農戶商品能源消費的負向影響同時加強。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說明由于務工收入作為農戶家庭主要的經濟來源,刺激家中越來越多的成員轉向非農就業,而此時家中大多為留守老人或兒童,他們的空閑時間多且認知水平低從而在能源消費方面選擇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生物質能源。本文由此發現人均務工收入通過務工人數影響農戶生活能源,促使其由生物質能源為主向商品能源為主轉型的間接影響路徑。
五、結論及政策建議
非農就業和農村經濟增長已經深刻影響到農戶生活能源消費的選擇與行為,本文利用專項調查數據對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由生物質能源為主向商品能源為主轉型的影響路徑進行了研究。
農戶以生物質能源為主的生活能源結構發生了根本性轉變[36],農戶家庭在生活能源方面主要表現為商品能源等綠色能源的需求迅速地增加;農戶生活能源結構呈現生物質能源消費顯著地減少且液化氣等綠色商品能源消費顯著增加的明顯轉變[37],目前可持續商品能源逐步替代傳統生物質能成為農戶生活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38]。以賺錢增收為主要目的非農就業直接提升了農戶家庭經濟水平,從而推動農戶生活能源由生物質能源為主向商品能源為主的綠色可持續轉型,但務工人數和非農就業負擔卻不一定對這一過程產生正向影響。
本文發現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轉型的影響路徑為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由生物質能源為主向商品能源為主的綠色可持續轉型具有直接影響,另外,人均務工收入通過非農就業負擔或務工人數影響農戶生活能源由生物質能源為主向商品能源為主的綠色可持續轉型。由此可見收入水平提升對農戶生活能源向綠色可持續能源轉型的意義重大,但過于追求經濟快速發展又會帶來環境污染等多重問題。
針對以上結論,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一方面,政府應緊扣鄉村振興戰略,合理引導農戶進行適度的非農就業以提升農戶家庭經濟水平并鼓勵人才回流農村,形成良好的城鄉互動機制,讓農業生產更有效率并使農民跳出單一的農業生產活動,推動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提高農戶收入水平的同時注重經濟發展過快引起的其他問題,從而改善“能源貧困”現狀,逐步向綠色可持續能源過渡。
另一方面,非農就業、戶主受教育程度均影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表明非農就業也影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偏好及環保意識,故應開展培訓以加強農戶環境保護和注重身體健康意識,加強農戶生物質能源消費的監管力度,從而加強其對燃燒傳統生物質能源對人體的健康危害以及對我國環境污染狀況如“霧霾”等現狀的充分認知和重視,提高其環保意識,從而充分認識到選擇綠色能源的緊迫性和必要性,促使其向綠色可持續能源選擇的轉變。
本文尚存在以下不足之處,非農就業對農戶生活能源消費轉型的影響是否通過其他路徑間接影響農戶生活能源消費轉型仍須在未來研究中進行探討;本文的實證數據僅來自陜西省農村,盡管該地區的經濟條件和環境與我國西北地區絕大部分地區相似,但是由于存在資源稟賦等因素,是否能在我國其他地區得到同樣的實證結果還有待在未來研究中做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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